时间匆匆,当我提起笔准备写的时候,我已然二十;又是一个人生转折点,这繁华的都市一点都不适合我,我时常想:如果那时我抓住了你的手,你是否一样会离开!
——题记
第一章:图书馆,忘情
“叮叮”中混杂着“嘶嘶”轮胎摩擦地面的刺耳声音响起,打断了沉思中的李默,原来是公交车到站了,他走上车,伸了伸手臂,把衣袖往上滑起,瞥了一眼手表上的时间,虚了一口气:还好,应该来得及!
李默坐下的同时,顺手理了一下几缕散在额间的头发,余光打量着周围的人,像是看热闹。
正值下午,刺眼的阳光穿过玻璃窗洒在李默的脸上,本来显得苍白的脸色在这红热的温度下泛红,如同升起两团红云,这一直是他心里的一根刺;瓜子型的轮廓以及中性化的长相使得他看起来好似柔美的女子。
很多熟悉的女生会打趣他:“哟!我们李大小姐又漂亮了,你一个大男人长怎么漂亮让我们女孩子还找不找男朋友了?要不,你做我女朋友怎么样?”随后便是传来人仰马翻的笑声,总之,女生朋友不会在他面前表现出矜持。还好他母亲给了他一个像样的名字,不然铁定男孩子和他一起玩的话都会表现得束手束脚。
“尊敬的顾客您好,市中心图书馆到了,感谢您的乘坐,再见!”
李默怔了片刻,好几个呼吸后才反应过来:“师傅,等等,我要下车”。再次看了手表,上面的时分针正指着一点二十八分。
已合上的车门再一次的打开,李默疾步走出去,司机嘀咕道:“刚才干嘛去了,现在才说,不是耽搁时间吗?真是!”李默听力很好,步子顿了顿,只当没听见。
公交车远去,李默驻足而立,眼前的是一间长约十米、高仅有一层略带古雅的建筑,门匾上刻着“忘情”,他有些不太明白这样一家图书馆为什么取名叫忘情,他猜测他的主人应该是为情所伤的女子,当然,仅是猜测!
李默推开玻璃们,图书馆人不多,又是午后,自然安静。
图书馆的布局很细致,木质书架整齐的一列列的纵向排列,中间恰巧能互不干扰的容纳两人的行走、停顿,每一类书都整洁的放在书架上的各个层面,书架正对大门,一侧贴的书的种类,使得进门的人不用花太多的时间去找他想看的书;书架两边放置有七八张书桌,是那种白色桌面、银色铁腿的阅读桌,边上零散的放着凳子。
他习惯性的往左边的一个角落看去,陡然间,那映入瞳孔的身影,让他心脏骤停!
在一张靠窗的长条桌前,坐着一位长发的女孩,女孩双手捧着一本略旧的白色书籍,长发自然的垂落在两肩处,微圆的脸上镶嵌着两颗乌闪乌闪的的大眼睛;她的目光落进书的世界,像是看到了某个好笑的片段,脸颊上浮现两个迷人的酒窝,嘴角掀起一丝弧度,她的面容很干净,如果用两个字来形容的话,“清秀”二字再合适不过了。
李默轻拍了一会儿心口,平复有些躁动的心跳,心里暗道:“果然在啊!”
他已经连续来一周了,从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就有一种莫名的心悸,之后每天都在这个点到,不为别的,就想弄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以前他看见某个女孩也没有这种感觉。
李默漫不经心的从书架里抽出一本书,也不看书名,静静地走到女孩的后侧方,随便坐在一个不影响视觉的位子上;等整个人冷静后,李默才注意书名“志摩的诗”,这本书他早已看过了,翻了翻,觉得无趣,便看看那沉迷于书中的女孩!
时间如手中沙,无论你怎么紧握,也抓不住滑落的感觉,那种淡淡的惆怅,好像引起心房收缩的血液,无法触摸,却给你带来很重要很珍惜的感觉!
在李默快要睡着的时候,女孩突然放下书,双手搓揉看书看累的眼睛,接着双臂分开,舒畅的伸着懒腰,嘴里小声的念叨:“今天就到这里吧,78页。”
李默本来朦胧的睡眼在女孩起身的时候开始清醒,他合上书,跟着女孩起身!
命运喜欢在不经意间捉弄凡人,把刻意制造的机会变成无意,这就叫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