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说说刘瑾简介和刘瑾的故事,刘瑾(1451-1510),陕西兴平人,明朝宦官。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伯父刘顺收养,后净身入宫当了宦官。
弘治年间犯罪赦免后侍奉朱厚照,博得明武宗的宠爱,数次升迁,官拜司礼监掌印太监。掌权后趁机专擅朝政,作威作福,鱼肉百姓,为"八虎"之首,时人称他为"立皇帝",武宗为"坐皇帝"。刘瑾被捕后,从其家中查出金银数百万两,并有伪玺、玉带等违禁物。他被认为是当时的"世界首富"。
刘瑾本姓谈,因为依附一位刘姓宦官入宫当宦官,改姓刘。弘治年间犯了罪,依法当被处死,后得赦免,其后得以在东宫侍奉武宗。
正德元年(1506年),他执掌钟鼓司,与马永成、高凤、罗祥、魏彬、丘聚、谷大用、张永一起以旧恩获得明武宗宠幸,人称"八虎"。刘瑾尤为狡诈阴险,曾仰慕王振的为人,每天向皇上进献鹰犬、歌舞、摔跤等游戏,引导皇上微服出行。皇上玩得开心就开始重用刘瑾,将刘瑾调进内官监,总督团营。明孝宗遗诏要废除宦官监枪和各城门监局,刘瑾都加以阻止,不予执行。他还劝皇上下令凡是宦官镇守的都要进贡一万两黄金,奏请设置皇庄,使皇庄数目增加到三百多所,使京畿地区大受干扰。
朝廷官员得知这"八虎"引诱皇上游乐,不顾朝政,内阁大学士刘健、谢迁、李东阳多次进谏,皇上都不听。尚书张升等各级官员都纷纷上书论谏,皇上也不听。五官监候杨源借星象有变上书谏言,皇上颇为心动。刘健、谢迁等又连连上书,请求诛杀刘瑾,户部尚书韩文也率领一帮大臣支持。皇上不得已,便派司礼监太监陈宽、李荣、王岳到内阁,建议将刘瑾遣到南京居住。他们三次往返,刘健等人都不同意,尚书许进说:"做得过激会发生变故。"刘健不听。王岳为人一向正直,与太监范亨、徐智都憎恨八虎,他将刘健等人的话都转告了皇上,并且说阁臣的建议为是,刘健等人正在约韩文等九卿大臣到朝廷伏阙面争,而吏部尚书焦芳赶紧报告了刘瑾。
刘瑾非常害怕,连夜率马永成等人围着皇上哭泣,拜倒在地,皇上受到感动。刘瑾随即说:"陷害奴才等人的是王岳,王岳勾结内阁大臣想限制皇上出入,所以先要把他们所忌恨的人除掉,况且飞鹰猎犬何损于国事?如果司礼监任用得人,这帮文官怎敢这样!"皇上大怒,马上命刘瑾掌司礼监,马永成掌东厂,谷大用掌西厂,并连夜收捕王岳和范亨、徐智,发往南京充军。第二天早上大臣们来朝见,将要伏阙请愿,知道事情已变,于是刘健、谢迁、李东阳都请求辞职。皇上唯独留下李东阳,而令焦芳入内阁,又派人追杀王岳、范亨于途中,将徐智手臂打断。这时是正德元年(1506)十月。
刘瑾并非无能之辈,也未曾将国事当作儿戏。史载,刘瑾将奏章带回私第后,都与他的妹婿礼部司务孙聪及华亭人张文冕商量参决,再由大学士焦芳润色,内阁李东阳审核之后颁发,还是颇为慎重的。用事期间,他针对时弊,对政治制度作了不少改动,推行过一些新法。即所谓"刘瑾变法"。
据《明史》,"给事中屈铨、祭酒王云凤请编瑾行事,著为律令。"另据《明通鉴武宗》"'辛丑,兵科给事中屈拴,请颁行刘谨所定《见行事例》,按六部为序,编集成书,颁布中外,以昭法守。诏'下廷臣议行。'"不过,对于专权太监,正史从不可能有丝毫正面评价,所以其《见行事例》所拟的改革措施及成效如何,史料基本不载。不过据《明史列传192》,"廷臣奏瑾所变法,吏部二十四事,户部三十余事,兵部十八事,工部十三事,诏悉厘正如旧制。"如此看来,其措施大概涉及四部,包括人事、民事、军事方面共85项措施。
一些相关的记载里面,粗略了解刘瑾的一些改革措施,其中有建立内厂钳制东西厂的权力,"时东厂、西厂缉事人四出,道路惶惧。瑾复立内行厂。"此外,"瑾峻刑",其执法很严,颇有朱元璋之风。对于打击官员失职和贪污腐败不遗余力,以独特的"罚米例",对失职官吏以罚米为单位的俸禄为手段,"丁末,工科给事中吴仪核宁夏、固原等处仓场秋坯亏折之数,劫历任巡抚都仰史徐廷薄等十六人,侍郎硕佐及管粮郎中、副使、金事徐键等十八人,又通判董全等一百八十八人,又以马价盐课劫巡抚宁夏全都御史刘宪、巡抚陕西右副都御史杨一清及苑马寺卿、全事、知府、间知及管屯卫宫十余人,皆入罚米例,重者五百石,轻者三百石以下,致仕者半之。"又,"辛丑,给事中白思诚、御史储珊等,复参辽东仓库自弘治十五年至正德三年前后各任椰移亏折之数,遂及都御史王宗彝及郎中、给事中、御史等凡数十人。除病故者勿追,余俱各罚米输边,自一千石以下有差,其中所罚有至再至三者。"(《明通鉴武宗》)
刘谨的改革措施还包括降赋税,减轻农民负担。"三月,甲辰,振浙江饥又停止本年应解杂款银六万两以宽民力。"建立官员不定期考察制度,"己酉,诏吏部考察京宫不必以时。"为避免战事发生时各镇守将领拥兵自保或各自为战,边防方面,"乃请仿王越、秦等故事,仍设文职大臣总制三达,镇、巡以下皆受节制",对于屯制,刘谨下令作重新的全面勘查,清理了一些假冒的不法之事,整顿盐法亦有成效,"秋,七月,戊戌,刘复矫旨造御史乔岱等往核两浙盐课,追论历次巡盐御史及运司官赔偿商课,自数千两至数百两,按历年深浅及大课多寡以定陪纳之数,皆令输京师内承运库。"(《明通鉴武宗》)
刘谨用事期间,组织编纂了《通鉴纂要》,此外,调整过各省的科举录取名额,增加西部地区陕西、河南、山西等地录取人数,降低了江西录取人数。还有一些不拘礼法,在当时看来很奇怪的举措,如"令寡妇尽嫁,丧不葬者焚之"等,为时人所侧目。
终被凌迟
刘瑾的专权使朝政混乱,他的索贿受贿也直接导致了地方矛盾的激化,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穷灾难。官员们向他行贿后,必然要加重剥削百姓,逼得百姓走投无路,只好反抗。安化王朱寘鐇趁机于正德五年(1510年)四月发动叛乱,由于不得人心,叛乱很快被平定。在刘瑾被处死后仅仅几个月,京城地区便发生了刘六刘七起义。
1510年四月,武宗派都御史杨一清和八虎之一太监张永去平定安化王的叛乱。杨一清平定叛乱后与前来监军的张永商讨除刘大计。叛乱平定之后,太监张永利用献俘之机,向武宗揭露了刘瑾的罪状,揭发了刘瑾的十七条大罪。武宗不禁大吃一惊,命令将刘瑾抓捕审问。在李东阳的帮助下,明武宗最终动了杀心。第二天,武宗亲自出马,去抄刘瑾的家。从其家中查出金银数百万两,并有伪玺、玉带等违禁物。在刘瑾经常拿着的扇子中也发现了两把匕首,武宗见了大怒,终于相信了刘瑾谋反的事实。
经会审,刘瑾被判以凌迟。同年八月,刘瑾伏诛,结束了其罪恶的一生。恶贯满盈的明朝太监刘瑾,被判凌迟3357刀,分三天割完:刽子手先从其胸脯割10刀,然后对着他大声吆喝,怕他昏过去,等醒过来,再割10刀,如此反复.第二天,刘瑾熬不住气绝身亡.第三天继续割尸,直到割足3357刀。在封建社会,除非谋反、杀父母亲等属于"十恶"的大罪,一般的死刑犯要等到秋天的霜降以后,在冬至以前才能处死。这是顺应天时,而春天万物生长的时候禁止行刑,也禁止捕杀幼小的鸟禽和走兽。但刘瑾属于谋反的第一重罪,所以不等到秋天的霜降到来就行刑了。行刑完毕,割下的小肉块被受过其害的人家抢着买下吃掉,一文钱一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