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其实做了不少事
统治政策朱元璋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极大争议的人物。持正面评价者通常都是从其大力打击贪污,恢复经济着眼,历史记载朱元璋是少见勤政的皇帝;而持负面评价者,则多从其高压统治着眼,如大加杀戮功臣、以特务锦衣卫控制政治、文字狱及廷杖。 经济与户籍管理参见:屯田及洪洞大槐树元末之际,中国发生多次大规模的灾荒饥馑疾病和瘟疫,以及连年战争,期间造成人口大量减少。大明建立并统一全国后,朱元璋实行休养生息政策,全国的农业生产在大规模战争而遭受极大破坏的背景下得到很大程度的恢复,加上洪武年间大规模向淮河以北和四川的荒无之地、垦荒填充移民,使人口得以稳定增长。此外他也实行屯田政策,军屯面积占全国耕地的近十分之一[36]。此外,商屯也相当盛行,政府以买卖食盐的专卖证(称之为盐引)作为交换,利诱商人将粮食运往边疆,以确保边防的粮食需求。明太祖也曾派遣国子监下乡督导水利建设、赈灾,并以减免税赋奖励耕作[37]。这些措施使得过去很多饱受战乱损毁的地区恢复了生气,使明朝的经济得到了快速的恢复。到明太祖洪武廿六年(1393年),全国有6500万人,其中民户占6175万人,军户占325万人。另外,其为了动员全社会,明太祖十分重视户口普查,每个人有固定的义务。人民分为军户(弓兵、校尉、力士)、匠户、民户(马户、陵户、茶户、柴户、阴阳户、医户)、灶户,不允许随便转换工作,匠籍、军籍比一般民户地位低,不得应试,并要世代承袭。若想脱离原户籍极为困难,需经皇帝特旨批准方可。各种活动也要引凭才合法。政治改革 明初沿袭元朝制度,设立中书省,置左、右丞相。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国,其中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吴元年,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38]。由中书省统六部,但不设置中书令[39]。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40]。原中书省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至此,秦、汉以降实行一千六百余年的丞相制度自此废除,相权与君权合而为一,施行军权、行政权、监察权三权分立的国家体制[42]。由于国家事务繁多,皇帝无法处理,洪武十五年九月罢四辅官,仿宋殿阁制设内阁。内阁只为皇帝的顾问,虽无宰相之名,但有宰相之实。此外,他仍沿用元朝制度,在中央设置吏、户、礼、工、刑、兵六部。并设立都给事中六人,分吏、户、礼、工、刑、兵六科,每科一人;此外建立五寺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等五寺制度。此外他还沿袭元的监察制度,设立御史台,有左右御史大夫各一名;不久改为都察院,下设若干监察御史,负责监督各级官吏。除此,他还颁布《大明律》等,对官吏管理进行规制[43]。朱元璋自幼出身贫寒,对政治贪污尤其憎恶,其对贪污腐败官员处以极其严厉的处罚[44]。在朱元璋主政期间,大批不法贪官被处死,包括开国将领朱亮祖,女婿驸马都尉欧阳伦,其中甚至因为郭桓案、空印案杀死数万名官员。由于朱元璋的吏治严厉,在明初相当长一段时间,官员腐败的情况得到有效遏制[45]。朱元璋自己生活俭朴、工作勤奋,在明南京皇宫内,没有设立「御花园」,只有「御菜园」,其中种满蔬菜,使得皇宫自给。然而,明太祖性格多疑,也对这些功臣有所猜忌,恐其居功枉法,图谋不轨。廖永忠、朱亮祖、李文忠先后死于非命。随后朱元璋以擅权枉法之罪名杀胡惟庸,又杀御史大夫陈宁、御史中丞涂节等人。之后李善长亦被牵连,家属七十余人被杀,总计株连者达三万余人。此后的蓝玉案中,连坐被族诛的有一万五千余人。朱元璋还通过设立锦衣卫(洪武二十年废除)、诏狱、廷杖等机构或制度,打击功臣、特务监视等一系列方式加强
军事管理
明代早期军队的来源,有诸将原有之兵,有元兵及群雄兵归附的,有获罪而谪发的,而最主要的来源则是籍选,是由户籍中抽丁而来。除此之外尚有简拔、投充及收集等方式。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废除废除大都督府,并改为中军、左军、右官、前军、后军等五军都督府。洪武十七年(1384年),朱元璋在全国的各军事要地,设立军卫,由都督府管理。一卫有军队五千六百人,其下依序有千户所、百户所、总旗及小旗等单位,各卫所都隶属于五军都督府,亦隶属于兵部,有事从征调发,无事则还归卫所。
军队来源为世袭的军户,由每户派一人为正丁至卫所当兵,军人在卫所中轮流戊守以及屯田,屯田所得以供给军队及将官等所需。五军都督府有统兵权但无调兵权,兵部有调兵权而无统兵权,两者互相制衡,互不统辖,各自与兵部直接联系,最后奏请皇帝裁定,以避免权力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