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的电池
葛城思的眼睛猛然一亮:“在死者的上衣口袋里发现了两个1号电池。”
“两个1号电池?”王大力差点喊出来这句话。去年10月的抢劫事件一下子在他的脑子里掠过,而且他感到自己头部的血流一下子减少了。
那时手电筒没电,也换了新电池,是自己中途让李强去一家超市买的,换电池的也是李强。后来换下来的那两个旧电池王大力就不记得李强放到什么地方了,他竟放到了上衣口袋里。
这么说,警方从他的上衣口袋里找到了那对旧电池?王大力感到脚底下一下子空虚了,大脑里一片空白。
不,等一下。王大力立即恢复了过来,如果在李强上衣口袋里发现的电池上有自己的指纹,为什么这会儿才找上门来?
就像刚才张警官讲的,警方有指纹中心,一查就可以查到他的头上,而他为什么一年来平安无事?
这肯定是警方的一个漂亮圈套,王大力的脑袋迅速地转动起来了。肯定是警方经过了长期的扎实调查也没有找到和李强有密切关系的线索和自己作案的决定性证据,于是便听天由命,好歹要抓个人结案。
正好前天夜里自己“失手”,警方便根据作案手法相同的“原理”,决定根据手电筒这个牵强附会的共同点找到一个“替罪羊”来。
王大力这样认为。
慢慢地,他觉得在电池上留有自己的指纹有些可疑了。仔细地想一下,李强在更换电池时,王大力的指纹根本就没有沾上,当然这一点自己也不是有绝对的把握,但至少李强的指纹绝对在上面。王大力便装无辜:“电池有我的指纹肯定是造谣!”
“不会的,那两个电池是新买的,上面当然会有指纹的。”
“新的?”
王大力反问了一句,葛城思轻轻地笑了笑:“电池是阳极一头被撕开了包装的,所以是新的。而且在他的另一个口袋里还装着电池的包装,上面还印有数量和日期、价格,所以是新买的。”
难道李强后来又买了两个电池?不,不可能,王大力想起来了。因为杀死李强后他在现场用手电照过,那是没有什么漏洞的。
王大力用不解的眼神看着葛城思一个人解释着。
“包装纸和价签到手后,我们便检查了出售这对电池的商店。后来查明了是在案发当夜沿东四北大街的一家24小时超市里买的。店员还记得死者的样子。
“李强是于星期六的深夜11点50分左右一个人进店里买了两个1号电池的。从超市到现场的距离和死亡的推断时间是凌晨零点至1点之间——因此可以判断死者是乘车到达案发现场的。当然车内不会只是他一个人,还应当有另一个人,因为现场没有留下车,肯定是和他一块儿去现场的人杀死了李强。但那名店员并没有目击到可疑的车辆。
“下面我们就注意到李强买电池的目的。买两个1号电池有許多目的。但要考虑到深夜犯罪又是没有照明条件的野外,那么买电池的目的只能是使用手电筒。然而现场没有手电筒,因为已经被凶手拿走了。对凶手来说他也有必要照明迅速逃离现场。
“特意在中途停车买新电池,而且买了以后撕开了连体包装,很难想象是为了备用。所以只能认为手电筒是个空的,或是电池没电了。只能是这两个原因。然而为什么死者的口袋里却装上了一对新电池?
“我们对此进行了大胆的假设,但这却不能成为证据。而且我们没有任何可能杀害李强的线索。但是一年过去,凶手的尾巴露出来了。虽然这是一次偶然得到的线索,但我们毕竟找到了凶手特定的这个线索,因此也就可能获得决定性的物证。”
说到这里葛城思止住了话头,用威严的目光盯着王大力,又重复了刚才张晓起的话。
“王大力,你刚才明确地承认了手电筒是你自己的。不是偷来的,不是捡来的,也不是从别人那里得到的——”
这时王大力看不出葛城思掌握了什么证据,但从他的口气来看似乎他们已经有了什么把握。
看来张晓起刚才说的什么公寓发生被盗事件是个圈套,目的是为了让自己明确承认手电筒是自己的,并且没有了反悔的余地。
葛城思紧紧地盯着王大力。王大力明白自己终于进了陷阱。
“我们基于这个假设再现案发当晚的情形。凶手开车去案发现场的中途,发觉手电筒没有电池,因为里面的电池很旧了。凶手让死者买回了新的电池,并命令他装好。但死者换上电池后还是不亮,原因是这个灯泡不亮了,而不是电池没电了。
“于是死者拧下了手电筒盖,查看了灯泡,原来是灯泡松了。他在拧紧了灯泡后手电筒终于亮了,于是他把新的电池连同包装纸都放回了自己的上衣口袋里——”
葛城思说着卸下手电筒的前盖,拧下了灯泡伸到王大力的眼前:“决定性的物证就是这个!王大力,从你承认的这个手电筒上的灯泡上有两枚右手食指和拇指的指纹,十分清晰,而且是李强的指纹!”
王大力的脑子里闪现了那天夜里在行至东四北大街的车中和李强交谈时的情形。
当时王大力并没有听李强说什么手电筒的灯泡松了之类的话,现在他终于明白了,那家伙肯定是想把新电池和买电池的钱全捞到自己的手里。
仅仅是为了那两块七。
王大力突然觉得这并不可笑。但从心底里涌现出了一股嘲弄自己的笑来。他的双肩不停地颤抖着,像喘不过气来般地笑着。
“是你杀死了李强?”
葛城思平静地问道,王大力止住了笑容,瞬间用变成了一副虚无的目光盯着葛城思。
“是的,那个家伙是太让我讨厌了。”